江苏金土地

政策法规

您现在的位置:首页 > 新闻资讯 > 政策法规
农村土地可不可以自由买卖
作者:金土地 发布于:2019-5-13 10:33:19 点击量:

近年来,国家提出给予农民更多的土地权益,土地增值收益向农村农民倾斜,承包地的经营权可以相对自由的流转,宅基地也给予农民更多的“资格权”,宅基地使用权的范围不再限定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。

但是,这让很多农民对此产生一些误解,有的农民提到,农村土地是不是可以自由买卖了?特别是居住在城郊、公路边等一些地理位置比较好的地区的农民,更是对土地买卖充满期待。对于这个问题,以下这几点我们必须要清楚。

严格禁止农村土地自由买卖

当前我国实行的是土地公有制,农村的土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,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行使管理权。《土地管理法》中有明确规定: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、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。”也就是说,土地的所有权不是个人的,是大家的,是公有的,个人当然就不能买卖。

禁止农村土地自由买卖,对维护我国正常的土地管理、使用秩序非常重要。这也意味着,原来一些城里人计划趁着这个机会,到农村购买闲置土地,建设别墅、私人会馆或者其他的计划泡汤了。

为什么不能买卖农村土地?

保障国家粮食安全

耕地的数量与质量直接关系国家粮食安全,严格禁止农村土地自由买卖,其初衷和根本,自然是为了农村的常规用地的保有量,完善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、保障国家粮食安全。

防止“圈地”运动

防止部分工商资本利用农村土地流转提速,以发展农业产业化项目名义,通过各种手段流转农村土地,造成了大量耕地流失。

防止贫富差距加大

由于发展的不平衡,城市人口相对而言往往具有较强的购买力,如果放开相关市场,会导致投机炒作的出现,严重的会导致贫富对比加剧。

土地转让是有条件限制的

十九大报告提出:“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,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,完善承包地“三权”分置制度。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长久不变,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。”

土地承包期限延长30年,无疑给农民吃了定心丸,明白告诉你——这土地就是你的了,放心,好好种,国家不会收回去!

另外,承包地的“三权分置”(所有权、承包权和经营权)也为承包土地的农民增加了收入路径——土地只能是农民承包,外面人想要种地,就到农民那里去租,交租金给农民。

但是,去农村租土地也是有条件的。比如说承包地的转让,转让方要有稳定的非农职业,或者有稳定较高的收入来源,并且要经过村委会的同意;宅基地的转让受让方必须符合分得宅基地的条件,如果已经有一份宅基地,就不能再转让别人的宅基地了,并且这两类转让都必须在同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进行。

还有,国家法律明确规定,所有改变了土地原有性质的行为都是明确禁止的,即使你通过各种手段获得土地,也不能得到法律的保障。所以,你承包来的土地还必须符合相关使用规定,想造房子,别墅,那是万万不可以的。

可通过这些途径扩大土地收益

上面我们也说了,土地不能买卖,但是可以出租,流转。我们可以通过转包、转让、入股、合作、租赁、互换等方式出让土地的经营权,我们可以把承包地向专业大户、合作社等流转,支持他们发展农业规模经营。那么,在实际的农村土地流转中怎么才能让土地增加收益?

1土地出租

一般情况下,兴旺的城市四周有很多中小型的重工、轻工企业,在这些企业四周的乡村土地通常都会往外租赁,用于租赁或者是存放物件,取得相应的经济收入。

2土地入股

农民以土地的经营权作为股份加入到专业合作社或者是农企中,并且以手里的土地经营权的数量,来进行分红!拓展财产性收入来源!

3参与规模化经营

农民还可以参与到自己入股的合作社或者是企业中,这样不仅解决了就业问题,还能分享农业全产业链利润,取得佣金收入。

4土地征收

城市的发展需要征收更多的农民的土地,一但被划分到拆迁范围内,那么这个补偿金额是可观的。

5土地贷款

土地确权后,还可以拿着相关确权证去申请贷款!

总而言之,这两年,农村土地改革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,相信以后随着更多功能的放开,土地的价值也将逐步得到显现。有地的农友,也要好好利用资源,不能闲置了!




分享到:

上一篇:水稻补贴:种多少,拿多少,怎么拿

下一篇: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发布收购新政策

微信公众号
手机端下载
Copyright © 2011 江苏金土地种业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. 备案号:苏ICP备11041100号-1